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文书送达公告

区县资讯作者:宜灵通日期:1月前点击:5

  湖北航阳科技有限公司等三位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对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湖北航阳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2:宜昌市鑫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3:湖北辛壹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伍家岗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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