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湖北省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宜昌市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序号8)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8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宜昌枝江市板门溪水库石榴园旅游项目非法占用林地,大面积毁林开垦造成严重生态破坏问题后,枝江市虽组织开展整改,但2020年7月现场调查发现,项目规划方案编制、生态复绿等主要整改措施均未落实到位,而项目建设却在持续推进。
二、整改目标
完成石榴园项目范围内698亩林地更新任务,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确保更新造林到位、水土保持到位、监管执法到位、查处问责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完成更新造林。全面梳理板门溪石榴园项目情况,找准问题,制定更新造林方案,明确造林方式、树种、定植时间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照造林方案,完成板门溪石榴园裸露地块复绿,全面完成698亩林地更新造林任务。明确管养责任单位,按造林技术要求,规范落实后期管养措施,加强新植苗木管养工作,确保存活成林。
2.加强水土保持。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采取高标准水土保持措施,在水库水岸线以上开挖纵横排水沟,设置沉砂池及拦砂坝,在近水岸边铺植草坪,对排水沟及时进行清淤。
3.加强监管执法。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使用森林资源整治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严肃打击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
4.严格查处问责。认真复核项目审核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对项目涉及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执法处罚到位;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及时追责问责到位。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更新造林完成情况
1.县级验收情况。据湖北众森生态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枝江市安福寺镇三峡国际石榴园2020年度造林项目县级验收报告》显示:石榴园2020年度造林更新项目,实施总面积698亩,涉及火山口村、野鸭湾村、廖家林村三个村共81个小班,其中,完成苗木栽植面积608.6亩;余下89.4亩(含灌溉泵房2.9亩,灌溉水池0.6亩,道路66.3亩,堆石场19.6亩),目前已办理林业生产辅助设施用地相关手续。所植苗木规格达标,平均成活率在95%以上。
2.市级复核情况。经宜昌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实地核查,现场抽查11个小班,抽查造林面积284.4亩,占总面积的40.7%;抽查的小班均已完成苗木栽植,符合《枝江市安福寺镇三峡国际石榴园2020年度造林项目作业设计》要求。抽查各小班成活率均在95%以上。
3.后期管养情况。枝江市安福寺镇人民政府已明确安福寺农业服务中心为监管单位,制定《苗木管护方案》;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宜昌昕远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枝江市钜峰天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管养单位,严格按照《苗木管护方案》进行管养,确保林地更新成林和复绿效果。
(二)加强水土保持情况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批复情况。枝江市安福石榴园生态治理项目,项目业主湖北安福美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三峡国际石榴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于2019年4月28日经枝江水利和湖泊局批复。2020年12月,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项目业主编制了《安福石榴园生态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变更报告书》,对原水土保持相关措施进行了变更,12月25日,枝江市水利和湖泊局对变更报告进行了批复。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2021年3月,项目业主委托第三方武汉山水林草湖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验收,编制了《湖北安福美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福石榴园生态治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2021年4月7日,枝江市水利和湖泊局下达了《关于湖北安福美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福石榴园生态治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证明的函》,接受该项目报备。
3.现场核查情况。2021年4月8日,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会同枝江市水利和湖泊局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结论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履行、验收标准和条件执行方面未发现严重问题。同时也指出存在部分问题,建议整改。之后,项目业主对相关问题再次进行了整改完善。
(三)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根据省林业局统一安排部署,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于2020年12月19日召开紧急会议,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开展违法违规使用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现违法线索71起,涉嫌违法毁林开垦面积15.1263公顷。已立案56起,面积10.4250公顷;其中,已行政处罚44起,移交刑事处罚4起;恢复植被面积11.9760公顷,植树10357株。目前,此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之中。
(四)查处问责情况
1.相关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①湖北安福美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石榴园内建设灌溉泵房及灌溉水池两处,占用林地面积2384平方米,属未批先占林地。2021年1月11日,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依法给予林业行政处罚(见鄂枝林罚决字〔2021〕第1号),并实施异地恢复3500平方米。目前,石榴园内道路、房屋、灌溉水池等林业生产辅助设施用地已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②文俊峰在石榴园范围内采伐自有林木约7立方米。属滥伐林木违法行为。2020年3月20日,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其滥伐林木行为依法给予林业行政处罚(见鄂枝林罚决字〔2020〕第5号)。
2.追责问责情况
经宜昌市纪委监委督查核实,并报市委同意,已作出以下问责处理:
⑴责令枝江市委市政府向宜昌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⑵由宜昌市纪委向枝江市委市政府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
⑶对石榴园项目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过程中履职不力的2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其中,立案7人、问责15人。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7月14日-2021年7月20日,共7天)向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联系人:李新,联系电话:18995906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