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市级创业导师的通知
宜昌公告作者:宜灵通日期:4月前点击:1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我市创业服务体系,提升创业指导专业化水平,根据市级创业导师库创建要求,市人社局通过县(市、区)推荐、市直部门遴选、社会公开募集等方式,经资格审查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决定聘任朱俊粉等128名同志为宜昌市创业导师(名单详见附件),聘期三年(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一、导师职责
入库导师应恪守职业操守,提升职业素养,依托自身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源提供创业服务。
(一)创业指导。通过授课、座谈、一对一辅导等方式,提供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二)项目评价。积极参与创业载体认定和绩效评价、创业大赛、创业项目评审和路演等活动,提供咨询、评议等服务。
(三)资源对接。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和行业资源,为创业项目、创业者对接行业资源。
(四)政策调研。开展创新创业政策调研,为人社部门拟定相关政策提供意见建议。
二、导师管理
市级创业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创业导师;导师参加活动,邀请单位可以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支付劳务报酬;导师指导创业者参加创新创业赛事、创办企业等成效,纳入职称评审范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确认后予以解聘:
(一)以市级创业导师名义,从事有损政府公信力或从事创新创业导师职责范围之外活动的。
(二)泄漏服务对象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关键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本人申请不再担任导师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创业导师职责或不再符合导师入库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