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再次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

区县资讯作者:宜灵通日期:1月前点击:4

  本网讯(通讯员 颜丽华)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彰2018-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25个基层检察院和40个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办案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秭归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这是继该院获得“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后再次获得此殊荣。

  近年来,该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屈原文化为内核、以“1+10”党建和业务品牌争创为主线,思想破冰、争优创优。单位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湖北省文明单位”“全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业务质效综合排名长期位居全省前列、全市第一;团支部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橙爱”未检工作室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未检课程获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二等奖。

  (来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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