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宜昌直聘作者:宜灵通日期:5月前点击:9
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宜劳社函[2006]25号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鄂劳社函[2006]6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鄂劳社函[2006]65号和宜劳就管[2006]5号文件精神,要高度重视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要把该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成立专班,指定专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各县市区要按照鄂劳社函[2006]65号和宜劳就管[2006]5号文件要求,明确充分就业社区标准,鼓励和帮助社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对本地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的社区,进行申报、审核、报批,搞好创建活动。
3、对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的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予以授牌、表彰和奖励。市财政局2006年将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对城区充分就业社区给予奖励。县市(包括夷陵区)充分就业社区的奖励资金由当地财政落实。
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宜 昌 市 财 政 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