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集粹
[编者按]健康,短暂人生的最大财富。医保,生命健康的有力保障。医保历来为广大群众所关心、为社会所关注,为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医保参保费政策,现采取问答形式发布我市城区医保参保缴费相关政策知识。我们并将根据群众的需要及时进行补充。
1、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如何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是以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分三种:分别为9%、4.8%、3%,凡参加了宜昌市城区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9%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按规定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划分医疗个人账户;按4.8%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只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不划分医疗个人账户,但此方式一经选择,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得改变。年满40周岁的低保人员,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审核合格,允许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3%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只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不划分个人帐户。下表为2010-2011年度(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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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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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
月缴费标准 |
年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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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 |
9% |
144.99 |
173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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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 |
4.8%(一经选择,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得更改) |
77.33 |
92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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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 |
3%(年满40周岁及以上且享受低保期间的人员) |
48.33 |
579.96 |
办理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养老本、医保手册、社保卡。首次参保经办窗口市社会保险经办大厅(环城北路40号二楼)16、17号窗口。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6756452咨询。
2、我市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如何办理?
缴费标准:根据《宜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134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市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分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缴费标准:成年人每人每年按270元缴纳医疗保险费,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大、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人员)每人每年按120元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居民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1、低保人员及重残人员由财政全额补助;2、困难老人(指年满6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人员)由财政补助220元;3、一般居民(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险费由财政补助120元。政府补助后一般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80元、困难老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30元、低保人员及重残人员不缴费。
办理程序: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以社区为单位。参保居民到所在社区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社区按规定向参保居民足额收缴医疗保险费,将参保居民情况表报社保部门审核后打印核定单到地税部门缴费,地税部门将征收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直接划入国库,同时将征收情况传社保部门进行到帐处理,社区向参保居民发放《社会保险证》。社保部门(市医保处)向财政部门提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财政部门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入社保部门支出专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所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费。
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复印件(或者暂住证)、一寸彩照4张。
经办窗口:居住地所属社区。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6755735咨询。
3、新生儿如何办理居民医疗保险?
新生儿参保需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两张,法定监护人1寸彩色照片4张,到所在社区填写《宜昌市城镇居民__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经办窗口为居住地所属社区。如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6755735咨询。
4、退休人员可否办理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根据《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昌市政府令第107号)、《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2000年12月1日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医疗保险个人连续缴费年限需达到10年(若含单位缴纳的年限则需达到15年),未达到年限的,需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办理医保清算,否则会直接影响医保待遇。医保清算是以当地上年度退休人员年平均医疗费为基准,按自然年度计算,每年以10%递增,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我市目前城区退休人员医保一次性清算标准为27827元,该标准也适用于关改破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一次性清算。
所需资料:医保手册、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经办窗口: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环城北路40号)二楼16号窗口。
5、活就业人员医疗个人账户的划分和查询?
根据《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市直及城区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宜劳社发[2007]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可以从以下两种缴费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是按9%的个人比例缴纳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划分个人帐户。个人账户的划分是以职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退休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退休费)总额为基数,未满35周岁的按3%,年满35周岁未满45周岁的按3.5%,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按4.8%,年满60周岁未满70周岁的按5%,年满70周岁的按5.2%的比例划分个人帐户。
二按4.8%的个人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只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待遇,不划分个人帐户。此方式一经选择,至法定退休年龄时不得改变。
两种缴费方式的住院报销比例一样,退休后都以退休工资为基数按月划分个人帐户。
医疗个人账户查询方式有三种:
一是网上查。您只需进入宜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yichang.gov.cn)点击进入社保信息网上查询,再输入您的身份证号和查询密码,即可查询个人基本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养老个人年帐、医保账户信息、医保每月划拨、医保消费记录、医疗机构和三大目录。
二是触摸屏查询:参保人只需持社会保障卡到市社会保险服务经办大厅(环城北路40号)二楼,在自动查询机上点击社会保障业务输入密码即可查询个人基本信息、个人缴费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包括养老个人上年年帐、医疗每月划账)、医疗消费查询。
三是前台查询。如前三种方式查询有问题,参保人也可携带身份证、养老本、医保手册、社保卡到市社会保险服务经办大厅征稽处个人帐户管理科(环城北路40号二楼17号窗口)进行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具体问题协助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