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夷陵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宜昌公告作者:宜灵通日期:5月前点击:9

各乡镇人民政府,小溪塔街道办事处,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为更好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和我区语言文字工作“一地一策”措施目标,促进我区国家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情况,现对夷陵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作出适当调整,请各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宜昌市夷陵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夷陵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区委办公室:负责区委各部门、各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宣传、组织、协调、督查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好夷陵区语言文字工作“一地一策”各项目标任务,负责党群机关干部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组织工作和用字规范化管理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宣传、组织、协调、督查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好夷陵区语言文字工作“一地一策”各项目标任务,负责政府机关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组织工作和用字规范化管理工作。

  区委组织部:负责党政干部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系列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和规范用字的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公务员招聘条件中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宣传工作,把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区新闻媒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宣传活动和与之相关的群众性“推普”活动。

  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本行业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负责做好商场等公共服务单位的规范用字管理工作,大力开展“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活动,负责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公益性宣传活动。

  区教育局:主管语委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方面的培训、测试、咨询、评估等服务,协助做好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系列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宣传、组织和协调工作,制订并完善公务员招聘、使用普通话水平的相关措施,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内容。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和语言文字工作动态。负责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实行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持证上岗。负责检查审核电台、电视台的播音规范用语和电视屏幕的规范用字。

  区文化旅游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本行业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组织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出版物、印刷品上的规范用字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督促旅游单位、宾馆、酒店的服务人员使用普通话。负责组织旅游服务行业相关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对导游员实行普通话上岗制度。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督促医务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的等级要求,充分发挥医疗服务行业在使用普通话、用字规范化方面的对外窗口作用。

  区民政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对外服务窗口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逐步实行普通话持证上岗制度。负责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公益性宣传活动。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组织从事客运业务方面的广播员、售票员、乘务员等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并使他们达到相应的普通话等级水平。在本行业积极提倡说普通话。负责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社会宣传,检查并督促整改车站等交运单位各种不规范用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在单位名称、广告宣传和产品质量标准方面使用规范汉字。

  区公安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系统规范化工作,配合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社会用字的执法检查,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配合做好“推普”相关宣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配合区语委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确保区语委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所必需的经费。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区内广告牌匾制作从业人员、商标印制人员规范化用字方面的培训工作,负责检查企业单位(个人)在名称、商标、广告牌匾上的不规范用字,对违反国家用字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整改要求,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依法进行处理。

  各乡镇、小溪塔街办、东城试验区:负责辖区内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推普”相关宣传工作。协助各职能部门对城区经营门面的招牌、建筑物广告的不规范用字进行检查,督办整改;协助区语委办对城区一条街的宣传布置。

  人民银行夷陵区支行: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各银行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规范用字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社会宣传工作。

  夷陵邮政管理局、中国电信夷陵分公司、中国移动夷陵分公司、中国联通夷陵分公司: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对外服务窗口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逐步实行普通话持证上岗制度。负责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公益性宣传活动。

  区乡村振兴局:在乡村振兴的学习、宣传、商贸、文化、旅游等工作中,积极宣传和使用规范语言文字,推广普通话,把加大对农村青壮年劳力的普通话培训工作做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做好窗口服务使用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的表率;利用大数据平台积极开展“推普”活动,对不规范的用语和用字实施监督和纠正。

  区教研中心:负责协助语委办普通话培训和测评工作;编辑夷陵方言与普通话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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